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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疗最多能化几次,为什么有人化疗不止,有

发布时间:2021-7-11 12:11:42   点击数:

化疗对于肿瘤患者们并不陌生,甚至有些肿瘤患者会“谈化疗色变”,究其原因是恶心呕吐、脱发、手脚麻木、口腔溃疡等副作用在“作祟”,令人苦不堪言。如果抗癌中化疗无法避免,那能否减少次数让痛苦快些结束?要回答这个问题,就要知道化疗次数是如何制定出的。

首先,化疗次数的制定并非是医生“拍脑门”决定,而是通过对很多临床试验数据的归纳总结得出的。4至6次的化疗是最合适的次数,过少的话无法消灭体内残存的癌细胞,而过多的增加化疗次数并不能使复发转移几率下降,反而由于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太大,而使得患者免疫能力下降。

那么,到底应该做多少周期化疗为合适呢?这要根据病种、病期、病人的一般状况等因素决定。对一般情况较好的乳腺癌、睾丸癌、肺癌及软组织恶性肿瘤,当手术已切除原发灶,临床检查未发现远处转移者,为消灭体内“微小转移灶”,多数学者认为正规、足量6周期化疗足以杀死体内敏感癌细胞,剩余的耐药癌细胞即便延长数周期也很难奏效,且化疗的副作用逐渐增加,因此进行4~6周期的化疗就可以了。即使增加剂量、延长时间,恐怕也是增加的毒性大于增加的疗效,徒增痛苦和经济负担。

某些细胞增殖快的肿瘤,如某些高度恶性淋巴瘤、小细胞肺癌、睾丸精原细胞瘤、绒癌等,肿瘤生长迅速、对药物较敏感、容易被化疗“彻底摧毁”。合适的化疗周期是肿瘤完全消失后,再做1~2周期的巩固治疗。比如说,化疗4周期肿块消失,再加2周期,即总数为6周期。开始治疗就要“除恶务尽”,若中途停止,使其卷土重来,往往会诱发肿瘤抗药,再难彻底控制。因此,治疗原则应是不治则已,治则必足。但是,决不主张无限制地延长化疗时间,过度治疗有百害无一利。

如果患者可以进行化疗,但身体状况相对较差,化疗药物的剂量和次数也可能会减少;或者患者在化疗几次后出现严重的副作用,无法耐受之后的治疗,医生也可能减少化疗次数。同一个化疗疗程可能分为4次(周期)或6次(周期),没有明显的区别。我们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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