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长生、徐德、李茂宇三人身为党员、学校负责人,理想信念丧失,纪律意识淡薄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根据有关规定,经德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,决定给予沈长生、徐德、李茂宇开除党籍处分;经德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给予沈长生、徐德、李茂宇撤职处分,沈长生岗位等级由5级降为11级重新聘用,徐德岗位等级由5级降为10级重新聘用,李茂宇岗位等级由5级降为9级重新聘用;收缴3人违纪所得。
来源:德昌县纪委监察局
阳
光
德
昌
沈长生、徐德、李茂宇三人身为党员、学校负责人,理想信念丧失,纪律意识淡薄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根据有关规定,经德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,决定给予沈长生、徐德、李茂宇开除党籍处分;经德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给予沈长生、徐德、李茂宇撤职处分,沈长生岗位等级由5级降为11级重新聘用,徐德岗位等级由5级降为10级重新聘用,李茂宇岗位等级由5级降为9级重新聘用;收缴3人违纪所得。
来源:德昌县纪委监察局
阳
光
德
昌